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 实、准确、规范和完整,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 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 定开展 2024 届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同时核查“低收入家庭 ”毕业生就业帮扶台帐及离校未就业(包括就业困难) 毕业生帮扶台帐,着手准备并配合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对我校 2024 届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的核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核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充分认识到这 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各学院成立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两级工作领导小组,周 密部署,统筹安排,明确任务,加大人、财、物的条件保障, 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就业统计核查工作顺利开展,做到就业 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二)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统计服务工作,为就业统计核 查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精准帮扶打好基础
根据未就业毕业生统计工作要求,把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 和暂不就业毕业生作为统计服务工作重点,加强对有就业意
愿尚未就业毕业生(包括求职中、签约中、拟参加公招考试、 拟创业、拟应征入伍), 暂不就业毕业生(包括暂不就业、 拟升学、拟出国出境)数据分类统计,及时掌握每一位毕业 生的就业状况和就业意愿,认真核查汇总,实时更新就业信 息,形成动态管理和帮扶工作机制。
(三)建立和完善“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及“毕业生去向 落实跟踪”毕业生台账
将精准帮扶与就业核查相结合,精准发力、精准帮扶。各 学院要把“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包括 就业困难毕业生) 的精准帮扶作为就业工作的首要任务,以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数据为依据,按照《低收入家庭就业 帮扶工作台账》、《2024 届毕业生去向落实跟踪台账》建立毕 业生就业帮扶台账。以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为基础,通过就 业岗位推荐、就业信息推送、就业政策咨询、自主创业指导 等方式,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加强跟踪,精准帮扶,切实做 到“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在工作中做到“一生一策”、 “一生一档”,精准发力、有效帮扶, 同时要如实作好记录、 帮扶留痕。
(四)严格执行教育部就业统计“四不准”规定,严格落 实学校、学院、班级三级核查制度
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是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就业 数据真实、客观的重要保证。作为就业状况统计第一责任单 位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毕业生就业信息“全天候”跟踪, 对毕业生离校后就业状况“全覆盖式”核查,对离校未就业 (包括“低收入家庭 ”)毕业生帮扶,核查要留有记录,就业信息变更要及时更新。严禁弄虚作假,就业核查工作重点 是就业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二、核查方式和内容
(一)学院自查
1.时间:2024 年 7 月 11 日—7 月 24 日。 2.内容:
⑴完善《2024届毕业生去向落实跟踪台账》、《低收入家庭就业帮扶工作台账》及《2024届毕业生就业统计三级核查表》,要求实时更新毕业生就业信息,认真核查汇总,记录 留痕。
⑵各学院按《武汉传媒学院2024 届毕业生就业统计三级核查表》中学号的顺序整理好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以学院 为单位于 7 月25 日前送至就业指导中心(6 号教学楼202 室)。
(二)校级短信核对
1.时间:2024 年 7 月 19 日。
2.内容: 以短信的方式,对所有 2024 届毕业生进行一次 全覆盖的就业信息真实性核对,就业指导中心及时将校级短 信核对结果反馈给学院及相关辅导员,各学院按校级短信核 对反馈结果在7月24日前整改完成,8月1日省教育厅将公布第一次就业率数据。
(三)校级集中核查
1.时间:2024 年 8 月 12 日--8 月 30 日。
2.内容:重点核实就业数据准确、真实情况。一是毕业生 人数与学历注册人数和教育部监测系统就业数据是否一致, 数据填报是否准确真实。二是就业材料规范有效情况,是否存在虚假就业证明材料情况,是否存在实习证明替代就业材 料情况,就业材料内容是否完整、规范、清晰,是否有涂改, 是否有学校、二级学院签章。三是《2024 届毕业生去向落实 跟踪台账》、《低收入家庭就业帮扶工作台账》、《2024 届毕业 生就业统计三级核查表》及相应自查、反馈文件是否齐全。
3.核查人员:各二级学院书记、毕业班辅导员、就业指导 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4.核查方式
各学院采取电话、微信、QQ、短信等方式对本学院毕业生 就业信息进行全面核对,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 整。就业指导中心通过查看就业材料、电话抽查核实等方式 对各学院毕业生就业数据、就业材料、就业情况等进行核查。
5.工作要求
⑴8月12日10:00,召开校级集中就业核查工作布置会(会 议地点另行通知)。
⑵就业核查人员,按要求做好电话或文字记录,核查留痕, 并实时更新就业信息,确保就业数据真实有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