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预评的通知

时间:2018-09-28来源:本站

各年级: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 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预评的通知》和《武汉传媒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院学字〔2017〕47 号),现将我校 2018-2019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学院初评:2018 年 10月 8 日-10月 11 日;

校级评审:2018 年10 月 12日。

二、评选对象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大二以上(含大二)特别优秀的学生,其中: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 2 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今年我校共计评选本科生7名,奖励标准为8000元。

三、评选条件

详见院学字〔2017〕47 号文件第二章。其中,第四条“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指学生获评当年学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之规定,本次评选调整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指符合当年学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评选条件”。

四、具体要求

(一)严肃工作原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院学字〔2017〕47号文件要求进行。

(二)严格工作程序

1.10 月 8 日

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递交《2017-2018 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 1)。

2.10 月 9 日-11 日

1

各学院根据《武汉传媒学院 2017-2018 学年国家奖学金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 2)及评选通知规定的条件展开评选,评选结果在本学院公示3日。各学院于将以下材料报送学工处:

(1)纸质版材料包括:附件 1 材料一式两份;个人申报材料(2017-2018 学年成绩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获奖证书复印件);《武汉传媒学院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基本信息表》(附件 3)。

(2)电子版材料包括:附件 1 材料(以“学院名称+申请人姓名”命名);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撰写,主标题由学生根据实际提炼,如“宝剑锋从磨砺出 梅花香自苦寒来”,副标题为“XX 学院 XX 事迹材料”,附获奖情况,1500字以内);2M 大小生活照 2 张;附件 3 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工处指定邮箱。

3.10 月 12日

学工处对各学院推荐学生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国家奖学金入围名单,并于 10 月 12 日 18:00 在圆形报告厅组织 2018-2019 学年国家奖学金竞评大会。

国家奖学金竞评大会程序如下:

(1)入围学生进行 5 分钟以内PPT 演讲;

(2)入围学生辅导员致2分钟以内推荐辞;

(3)评委打分,现场确定获奖学生推荐名单。

4.10 月 12日-10 月18 日

学工处将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园网上向全校师生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五、注意事项

(一)把握标准,严格评审。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掌握评选标准,推荐最优秀的学生参评国家奖学金。不得推荐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参加校级评审,杜绝出现评选标准过于宽松,评审把关不严,材料填报不符合要求的现象。

(二)规范填写,按时报送。学生申请和学院初审时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具体要求为:

1. 序号:不填,由学工处统一填写。

2.姓名:务必与学生真实姓名一致。

3.身份证号:务必与学生本人身份证号一致。

4.学习情况:

(1)成绩排名: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内位于前 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不含任选课)。

(2)实行综合考评排名:选择“是”,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必须在班级内位于前 10%”。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 10%,但均在前 30%以内,那么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该类学生需要按照院学字〔2017〕47号文件第二章第四条规定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达到前 30%,则不具备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资格。以上所说“10%、30%以内”均指“四舍五入”之前“≤10%或≤30%”,不得出现 10.1%“四舍五入”后变成 10%的情况。如果学院选定的不是班级的第一名,注意核实第一名的情况及落选原因,以免导致学生投诉。

(3)必修课门数:指的是上学年的必修课门数,不是整个在校期间的必修课门数。

5.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

填写校级以上(含校级,不含学校某部门)主要的、重点的获奖情况。另外,学院要注意核对颁发奖励的各主管单位称谓,避免出现“湖北省教育局或湖北省教育部”等常识性错误,例如国家励志奖学金统一填写“省教育厅”;还要注意国家助学金不是奖项类别。

6.申请理由

(1)申请人签名:必须手签,签名处不得打印。其他签名处同此要求。

(2)学生申请理由要保持基本语句通顺、理由充分,不得出现错别字,申请理由要能准确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的情况,内容不能太简单,字数 200字左右。

7.推荐理由

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 100 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或者出现雷同。

8.学院意见

要对学生情况和评审情况进行简单介绍。必须由学院书记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不得只简单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作为学院意见。

挖掘典型,大力宣传。各学院要注意在评审工作中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挖掘本院学生的先进典型事迹,并以适当的方式加强宣传,营造向榜样学习的良好氛围,使更多学生通过评选国家奖学金的工作受到教育,弘扬正能量。

各学院要设立咨询投诉电话和邮箱,在橱窗和学院网站对初评名单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学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可投诉举报;各学院对学生的投诉、举报应进行认真核实,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公示后要保存公示有关资料,采取张贴公示的,要拍摄公示情况的相片留存;在网站公示的,要截取网站图片留存。

联系人:徐敏,联系电话:027-81979453,学工处指定邮箱 whucxg@qq.com。

武汉传媒学院文化管理学院

2018年 9 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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